第(2/3)页 犯了一个自习课的花痴,第二个自习课的时候,许朝暮忽然一本正经地看着于薇薇,像是大彻大悟般道:“薇薇,不行,他肯定不喜欢不学无术的女孩子。” “一般优秀的男孩子都不喜欢不学无术的女孩子。”于薇薇打击她。 “你刚刚不是问我有什么梦想,那我正经告诉你,我想当设计师,嗯,很厉害的那种!”许朝暮道。 “是吗?原来你喜欢设计啊,喜欢设计什么?”于薇薇倒挺有兴趣的。 “衣服!”许朝暮道,“我要承包我男神的全部西服、衬衣!” “……”于薇薇继续埋头做作业。 三句话不离她男神! 许朝暮想起往事,唇角上扬。 那时候,沈迟是她生活中的全部动力,他的喜怒哀乐都牵动着她的每一处神经。 离开他的那五年,她有过生不如死,也有过朝思暮念,她懂得,她对他的这份爱,深入骨髓。 这种实现梦想的感觉……真好。 吃午饭的时候,于薇薇和许朝暮叽叽喳喳说着话,像两只小麻雀。 “许朝暮,我一直不知道你男神是沈总啊,我还以为是罗砚离呢!” “哎呀,是我老公啦。”许朝暮娇羞道。 “难怪当年爱沈总爱得死去活来,沈总这么优秀,谁不爱。” “不是,我就喜欢他一副嫌弃我又拿我没办法的样子。”许朝暮偷笑道。 后来她才知道,这叫宠爱,他对她的宠爱,一如既往。 “我也嫌弃你,我也拿你没办法,你为什么不喜欢我?”于薇薇道。 “你要是男的,我可以考虑收了你。”许朝暮开玩笑道,“对了,你当年不是信誓旦旦地说要睡很多小鲜肉吗?至今睡了几个?” “两个。” “嗯?两个呢?”许朝暮好奇地睁大眼睛,“快偷偷告诉我,谁啊?” “看你这八卦的样子,我老公,我儿子啊,经常睡一张床呢!” “……” 许朝暮戳了她的额头一下:“出息!” 当年豪情壮志,最后呢,还不是栽在了厉北廷的手里。 沈迟和厉北廷坐在一旁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话,大多数时候是喝酒。 他们有时候会看看自己的女人,然后,无奈而宠溺地笑一笑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