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0章 偷袭-《盗笔:开局撞见陈皮在摆摊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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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它只听明珠话?”
张小鱼:“除了小姐它还认哨子,小姐试过让我带金珠出城狩猎,它会听口令随行,也会听口令行事,智商很高。”
都说狗五爷家的狗极通人性,他们小姐养的雕也不差,有时候他甚至觉得金珠能听懂小姐每一句话。
张启山沉吟片刻,“它每天都会回家?”
“不一定。”
张小鱼边回忆边说:“自从能飞之后它生长速度极快,出城狩猎曾有过五日未归的记录,捧珠当时还担心它放养后野性难驯会回归山林,虽然现在隔三差五也会在外留宿,但截至目前我并没有发现它有失去控制的迹象。”
金雕爪子异常锋利,金珠体型比普通金雕大,杀伤力倍增,有段时间在家不知抓坏多少东西,可它带回的狐狸毛皮鲜亮有光泽,除了眼睛其他地方毫发无损。
这也是为什么张小鱼说它智商高的原因之一,因为它懂得伤了毛皮剥下来会不够小姐做围脖。
张启山此前持观望态度。
后来观察一阵,确实发现金珠忠诚度很高,它无条件服从明珠所有命令。
包括但不限于:不可在家随地大小便,不可把血淋淋的猎物叼进卧室,不可抓烂地毯,不可狩猎城内飞禽走兽,不得擅闯他人宅邸。
至少张启山在家没听过它抓了谁家的鸡鸭牛羊被主人找上门来。
天黑之前越明珠坐上来接自己的车赶在饭点前回了家,摸着兜里求来的符,想说一起给还是分别给,结果进门就看见金大腿袭击金珠。
“……”
不知道金珠什么时候养成的习惯,只要在家就会跟捧珠一起在门口等她,今天又多了一个金大腿。
她进门引走了金珠注意力,就是这个时候——张启山动了手。
他速度非常快,毫无防备之下金珠冷静还击,无坚不摧的锐利喙尖闪电般叨过去。
要是被叨中,轻则洞穿手掌,重则手臂都保不住。
可下一秒张启山就以违反人体常理的刁钻角度躲过喙啄,像蟒蛇一样缠了过去,手指直戳它眼睛。
越明珠:!!!!!!
千钧一发之际,张启山淡定收手。
金珠毛都炸了。
他神色自若,似乎方才那一瞬间展露出令人毛骨悚然的袭击不过是众人错觉。
越明珠捂住怦怦乱跳的胸口,听见金大腿平静地说:
“我在测试它的反应速度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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